按照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上报《2016年秋季高校国家奖学金材料的通知》(黑教助中心[2016]35号)文件精神,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哈师大[2016]27号)文件,学校于10月2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审程序进行推荐,并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按照评审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求学院重新推荐人选,并于11月1日报请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同意,拟确定李美慧等975人获得我校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88060605 88060547
邮箱:hsdzzzx@126.com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rar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