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结合《哈尔滨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哈师大发〔2016〕27 号)文件,我校于10月2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我校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经各学院认真组织,按照评审条件、评审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于10月27日将拟推荐受助学生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经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依据评审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取消获助资格,并进行补选。11月1日经报请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确定获得我校2016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详见附件),其中获国家一等助学金1061人,国家二等助学金2122人,国家三等助学金5306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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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rar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