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鼓励我校应届毕业生考取国内大学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关于调整对在校生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的规定》(哈师大发[2007]73号)文件要求,学生工作处依据发放对象、评选条件、受限条件,对各学院上报的因未及时取得录取通知书的部分考研学生材料进行了审核、汇总,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工作处反应,联系电话:88060138。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届考研奖学金推荐汇总表(补报).xls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