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6级应善良助学金获助学生公示
2016年11月18日 08:48  点击:[]

   根据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批复,同意在我校2016级新入学本科生设立应善良助学金,资助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工作处于2016年9月7日下发了《关于我校开展2016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经过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初步拟定2016级应善良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经哈尔滨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联评并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批后,确定孙萌等30名2016级新生为本年度“应善良助学金”获得者,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地理科学学院:      孙 萌 吴利超
  东语学院:        姜 梅
  法学院:         刘 森
  管理学院:        周艳红 李 磊
  化学化工学院:      刘梦婷 王胜楠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邵柄瑞 杨 丽
  教师教育学院:      崔崇源 王碧莹
  教育科学学院:      程海月 王 群
  经济学院:        孙文婷 刘新月
  历史文化学院:      陆音利
  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 俊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高伟娜 朱帅飞
  数学科学学院:      赵妍娇 王 茜
  斯拉夫语学院:      李容纳
  体育科学学院:      吕婷婷
  文学院:         张 幸 李雪纯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马子宇
  西语学院:        韩 琦 闫佳欣 孙 悦
   
   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电话:0451-53638951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0451-88060605   88060547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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