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奖励我校从事高等师范教育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加强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14年度“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承担我校师范教育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省级教学新秀奖、教学能手奖、前六届校级教学名师、前四届校级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奖,及历年“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该奖项与“中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不可兼报。
本次将评选表彰1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
二、评审程序
1. 教学单位初评
各学院(部)要认真传达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要成立“学院(部)评审委员会”,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教师进行初评,向教务处提交材料,每单位限报一人。
2.学校评审
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结合各教学单位推荐意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等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申报教师需进行20分钟以上的现场讲课。最终评出10名获奖教师。
3. 结果公示
学校将对评审结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
4.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及奖金,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上报的材料包括:
1.《“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
2.《申报表》的第3、4两页(即《申报表》的表格部分)一式35份,正反面打印。
3.《“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学院(部)公章,同时将《汇总表》和教师个人《申报表》的电子稿发送至hsd8806@126.com。电子稿的文件名格式为“宁齐堃奖-学院-专业-姓名”。
4.发表的论文、教改课题、获奖情况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含目录)。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法
上报材料时间:7月18日
地点: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27室)
联系人:赵雪峰、谭广慧,联系电话:88060147。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
2.《“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3.《“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