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艺术类学院:
为奖励我校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优秀中青年教师,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艺术类专任在岗中青年教师,包括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传媒学院(不含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的教师。年龄为45周岁(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教师。该奖项与“中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 、“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不可兼报。
二、评审程序
1. 教学单位初评
学院要认真传达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学院要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教师进行初评,并按照评审意见排序后向教务处提交材料。
2.学校终评
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结合学院推荐意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申报教师需进行20分钟以上的现场讲课。最终评出10名获奖教师。
3. 结果公示
学校将对评审结果公示一周,若无异议,报主管校长批准。
4.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获奖教师进行表彰,为每位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及奖金,每人奖励人民币五仟元。
三、材料要求
各学院要将申报教师的材料统一汇总、按学院评审意见排序后上报,材料包括:
1.《2014年度“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其中,《申报表》中“教学评估成绩”、“讲授本科课程名称及学时”及“指导教育(专业)实习情况”栏目,需由学院教科办审核盖章。
2.《申报表》的第3、4两页(即《申报表》的表格部分)正反面复印,一式20份。
3.《2014年“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教师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汇总表》和教师个人《申报表》的电子稿发送至hsd8806@126.com。电子稿的文件名格式为“卢禹舜教学奖-学院-专业-姓名”。
4.发表的论文、教改课题、获奖情况等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法
提交材料时间:7月18日
地点: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赵雪峰、谭广慧,联系电话:88060147。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卢禹舜艺术奖教、奖学金”管理办法》
2.《2014年度“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表》
3.《2014年度“卢禹舜艺术类中青年教师奖教金”申报教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