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2017年11月18日 13:53 盛志伟 点击:[]

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的决定》,我校荣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标志着学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国普通高校前列。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和全国道德模范代表,向全体代表表示热烈的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再立新功、作出表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王沪宁参加会见并出席表彰大会。

创建全国文明校园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必然要求,是打造实现中国梦主力军的战略工程,是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铸魂工程,是精神文明建设从青少年抓起的基础工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我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学校紧密结合改革发展实际,深化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出台系列措施,构建“大思政”新格局;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学讲研用”、“四进四信”深入人心;落实教育部长调研讲话精神,马院、思政课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突出主题创建;狠抓“知引融行”四个环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四维一体”学习模式,扎实推进学习型校园建设;以行知文化建设为载体,打造文明、有序、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科学管理水平;以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为引领,精品师范行知实验班教师教育系列改革成效显著;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有力推动了学校内涵式发展。

学校荣膺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成为全国入选的39所高校之一,是东北三省唯一入选的师范大学,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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