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刚/文)为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完善导师岗位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9月17日,我校召开了2016、2017年度新增选研究生导师培训会,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喜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00名新增选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培训会。会议由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郭长虹主持。
图 培训会现场
张喜田在讲话时,重点强调了新时期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新任务。他指出,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导师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高导师的道德素养、学术水平、创新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支高质量、高素质的导师队伍,是我校当前研究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张喜田对新增选的研究生导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转换角色与观念。新增导师要提高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升自身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端正心态,正确对待导师称号。二是加强学习。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注重研究生的科研意识和科研思维能力的培养,还要在科研上为研究生树立良好的榜样,自己首先要做到努力置身学术前沿。三是创新培养方法。要根据研究生的年龄特点,创新管理方法,提高培养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四是关注心理健康。导师在其指导过程中务必关注研究生思想状态,重视道德品质的培养,帮助研究生全面健康成长。
在集中培训中,哈尔滨工业大学徐奉臻教授结合自己近30年的教学体悟就导师的师德师风以及教学的理念、方法和技巧,与导师们分享了“导-研究-协调”三位一体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由沙丘教授从兼职导师的角度,就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合作培养模式展开分析,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我校周百斌教授围绕导师在研究生的学习、思想品德、科研工作及生活状态等各方面发挥的作用进行了辅导。我校楼柏丹副教授从分析学情、制定学习、清楚时间节点、统筹规划时间等七个方面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谈了自己的思考和做法。
在研究生教育业务培训中,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张艳君以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背景,解读了我校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配套文件《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职责要求》,提出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好教书和育人两大职责,肩负起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的担子,不断探索导师育人的新方法、新路径,努力成为研究生信赖和敬仰的“德高、学高、艺高”的好导师。郭长虹解读了国家、省及我校出台的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文件,对我校近年来在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责权机制、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及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介绍,并对近期即将开展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基地建设、学位授权点评估等工作进行了重点说明。
郭长虹在总结时,提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导师的言传身教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希望通过培训,新增导师尽快转化角色、熟悉业务、履行职责、奋发有为,为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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