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4年04月25日 10:17 盛志伟 点击:[]

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汇总确认和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和我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省级、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1、2012年所立省级、校级教改项目。2011年立项项目将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2012年省级项目如此次不能如期结题,需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2)。

    二、结题要求

    (一)课题主持人必须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等,主持人排名要为第一位。如果主持人没有任何公开发表的成果,则此课题不能结题。

    (二)课题参加人必须有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如果合作者没有成果,主持人填写《验收书》时要把该成员删除。

    (三)收录在论文集中的论文不能作为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的结题报告、调研报告、调查问卷不能作为课题研究成果。

    (四)按照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文件的要求,对随意更换项目主持人和参加人或未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将不予结题并取消该项目资格。

    三、结题方式

    (一)省级教改项目

    采取文本提交与网络提交同时进行的方式。

    1.2011年所立项目结题要求:

    2011年所立的重点项目结题材料包括:

    (1)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

    (2)《省级项目验收书》(附件3) ;

    (3)项目验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

    (4)项目成果佐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获奖证书等) ;

    (5)以上验收材料除验收书及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外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其它要求见《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附件4)。

    2011年所立的一般项目、指导项目结题材料包括:

    (1)《省级项目验收书》(附件3) ;

    (2)项目验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 

    (3)项目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包括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获奖证书等)。

    同时,各级别的省级项目主持人皆需登录黑龙江省教改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118.167.71/edpsweb,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信息,在5月16日前完成网络申请结题工作。

    2.2012年立项项目结题要求:

    2012年立项项目结题材料包括:《省级项目验收书》(附件3)、项目验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网络上传网址为http://61.180.175.202/。主持人要按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信息,并上传结题材料(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扫描件等),于5月16日前完成网络申请结题工作。待学校初审合格后,上报至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级别。

    3.本次结题不受理2013年立项的项目。

    (二)校级教改项目

    校级项目主持人需提交《校级项目验收书》(附件5)、项目验收报告(1万字以上)、项目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文本及电子版要求

    1.省级、校级《项目验收书》一式三份,项目结题报告一份,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6)一份。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将《项目验收书》封面复印粘贴在档案袋上。复印件的要求为: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论文;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

    2. 重点项目按照《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见附件4)提交材料。

    3.要求省级项目主持人将附件3、6以及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hsd8806@126.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学院-主持人姓名-省级验收书”。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请各项目主持人于5月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27室),联系人:赵雪峰、谭广慧,联系电话:88060147。

附件:

1.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

3. 《省级项目验收书》

4. 《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

5. 《校级项目验收书》

6. 《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务处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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