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品重懿范 崇德尚廉”原创廉政歌曲演唱大赛的通知
2014年05月14日 12:56 盛志伟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根据《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政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开展“品重懿范 崇德尚廉”原创廉政歌曲演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价值引领。近年来,我校师生员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创作了大量优秀的廉政文化作品,并在教育部、省纪委举办的廉政文化原创作品大赛中屡获佳绩,硕果累累。本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大力传播我校廉政建设的文化成果,深刻展示我校丰厚的文化底蕴,充分表达对我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的组织者及作者的尊重和鼓励,切实加强校风建设,努力促进全校师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二、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比赛事宜

   (一)比赛形式: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类似于“中国好声音”节目海选现场即采用的“导师制”形式。

(1)表演形式:伴奏演唱(吉他、手风琴、电子琴等,乐器自行解决)、清唱等,独唱、二重唱、小合唱(不超过6人)等演唱方式自选;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不限,积极鼓励歌曲进行再创新。

(2)初赛时间:5月27、28日。

(3)导师制:音乐学院选派3位导师。通过初赛的选手将由自己的导师全权负责培训,直至参加决赛。

2. 决赛:音乐学院学生组成的交响乐团伴奏;评委现场打分。(1)时间:6月18日(周三)

(2)地点:江北科学会堂

(二)比赛分组:业余组;专业组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党委(党总支)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要把本次比赛作为本单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

2.认真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本次比赛作为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3.演唱曲目及数量。

演唱曲目: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原创廉政歌曲集(共19首)中任选一首;同时鼓励全校师生创作新的廉政歌曲,选唱新创作廉政歌曲将予以加分。

原则上,每个分党委选送2首歌曲参加初赛。

4.评选表彰。学校将把本次活动的组织和落实作为中层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评价指标;对优秀组织单位和获奖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5月21日

联系电话:88060767 

联系人:李卿博

电子邮箱:hsdlqb@163.com

附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原创廉政歌曲演唱大赛报名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原创廉政歌曲目录”

“哈尔滨师范大学原创廉政歌曲集”请到行知楼纪检委1129室领取。

纪检委、监察处

党委宣传部

团委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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