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管理、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面素质育人工程建设方案(哈师大党发【2011】10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暑假期间,利用辅导员探亲访友之机,在省内组织开展辅导员家访和受资助学生回访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一)突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增强家校联系,让学校和家庭共同关爱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从而形成合力,一起做好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
(二)为了让家长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受教育情况、受资助情况,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学习、生活情况;
(三)听取各位家长对学校在教育、管理、服务、资助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我们把学校工作做得更好、更加出色;
(四)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活动内容
各学院全体辅导员要参加这项活动,对于省外不能到家中实地家访的,必须进行电话访等其他形式访谈。其中,不少于1/3的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家中参加家访,其他不能家访的辅导员也要通过电话访、信访、网络访等形式开展活动,家访、实地回访、电话访等其他形式的访谈和受资助类电话回访均需上报名单,回访学生数不少于全院困难生数据库学生总数的10%,回访要填写统计表。
(一)选择、确定家访和回访的对象。
本次家访活动,重点对特殊学生排查名单中的学生进行家访,并对全院困难生数据库中全日制本科生开展回访工作,回访重点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贫困地区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学生工作处将选派学生政工干部随同部分辅导员深入受访学生和回访学生家庭,开展家访活动。
(二)家访和回访的准备。
辅导员要熟悉被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明确家访和回访的目的,积极准备问题。辅导员要向家长介绍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条件,学生在校期间各种表现及取得的成绩,学生在校期间受到的资助情况;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学生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并针对学生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教育建议,与家长共谋下一阶段学生的教育计划。
(三)家访和回访的实施。
参加家访和回访的辅导员按通知要求和计划的时间、地点开展活动,详细记录家访、回访过程。参加电话访形式的辅导员要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暑假辅导员电话访情况统计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的(包括电话形式回访的)要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回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一览表》。
(四)材料报送。
参加家访和电话访等其它访谈方式(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回访)的辅导员在家访对象、家访时间、地点确定后,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年暑假辅导员家访活动汇总表》(表一),《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年暑假辅导员电话访等其他形式访谈汇总表》(表二),《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暑假回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情况表》(表三),《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年暑假回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表四)。请各学院于2014年7月11日前将(表一)和(表二)电子版上报到学生工作处电子,邮箱:hsdlyd2011@163.com;回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表三)和(表四)的纸质版于9月9日前报送行知楼216吕老师,(表四)的电子版发到邮箱:hsdzzzx@126.com;家访报告、家访车票报送行知楼226姜老师,家访报告中应包括被访学生及被访家庭的基本情况、被访学生当前现状及形成原因分析、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措施,以及启示、建议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要提交家访过程中的图片资料)。家访报告要实事求是,真实描述被访学生家庭的客观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三、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广泛动员,确保家访活动顺利进行。
(二)学校为每位参加家访的辅导员提供往返路费,各学院也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适当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此项活动。
(三)要严明家访纪律,严禁辅导员利用家访之机,给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四)要加强辅导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自身防护意识,防止辅导员人身和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
(五)辅导员参与此项活动的情况及家访论文,将作为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申报评选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等荣誉,必须具备家访的工作经历。
四、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开展此项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本单位组织辅导员开展家访活动的总结材料于开学初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根据各学院活动的开展情况和上报的家访报告,进行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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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