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单位:
为了确保2014年暑假前及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安全委员会将成立五个检查组对各校区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假前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安全检查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15日两天。
第一组:组长:施长君 成员:基础教育学院保卫科有关人员
检查单位:呼兰校区所属各单位
第二组:组长:高蕴玉 成员:江南管理办公室、保卫处(江南校区)
检查单位:江南校区所属各单位
第三组:组长:赵永强 成员:李长海、韩凝
检查单位:艺术学校、附属中学
第四组:组长:孙浩然 成员:谢春雨
检查单位:江北校区教学区
第五组:组长:尹威 成员:杨昆明
检查单位:江北校区医院、幼儿园、学生公寓、食堂等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存在隐患部位的安全措施和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2.各单位安全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3.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完好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以及学生公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安全状况。
4.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情况,特别是假期中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机房、教室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明确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
5.施工场所,地下空间、食堂等部位的用电、用气、用火情况以及外来人员居住和管理情况。
6.各院处级单位假前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7.假期值班值宿人员安排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假前要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门窗、水电、消防等重点部位,对重大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整改。贵重物品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确保安全。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设定时限抓紧解决,在未整改之前要指派专人“死看死守”直至隐患排除,确保不发生案件事故。
2、各单位要进一步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假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江南校区的假期安全工作要在江南校区管理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好学校关于维护稳定和安全的有关要求及制度,在暑假来临前对本院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3、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须翔实记录,并于7月11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检查自查情况以及暑假期间值班值宿人员(必须为各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安排情况(需纸制文件和电子文件)一并报学校保卫处。
邮箱:tcwww1981@126.com 联系电话:88060201 宋老师
哈尔滨师范大学安全委员会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