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年暑假住宿学生管理规定
2014年07月08日 16:37 景岩 点击:[]

    为保证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及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寓中心特制定2014年暑假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住宿学生应在2014年7月 19 日17:00时前离开公寓楼,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假期留校住宿的本科生在7月20日8:00时后带着相关身份证明到江南校区学生公寓(男生:1公寓、女生:5公寓)办理住宿手续。全校学生开学前2日方可返校住宿。

二、江南校区住宿人员离开寝室前要将自己的行李、衣物等物品打好包装,统一存放在公寓管理中心指定的行李房,存放在行李房的物品要离地面30cm以上,现金、电脑和其它贵重物品等应随身携带;松北校区不设行李房,学生贵重物品自行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三、暑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回家的学生请向学院申请,各学院统一把名单报送学工处,经学工处批准后方可入住。暑假期间各校区(呼兰、松北、江南)的学生在江南校区安排住宿。研究生因教学或其它原因不回家需要留校住宿的,必须到本公寓管理员处登记,方可入住。 

    四、假期留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使用违规电器、按时归寝),随身携带学生证、住宿证,随时接受校保卫处、学工处和公寓管理中心的检查。

    五、假期不回家在校住宿学生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擅自转让床位者按照学校规定将给予相应处分。

    六、暑假期间学校对江南校区四公寓进行大项维修,四公寓住宿学生必须把各自的所有物品搬离本公寓,并上交房门、柜钥匙。

    七、暑假期间公寓作息时间为:早5:30分开门,晚22:00分关门,请住宿学生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后勤集团公寓管理中心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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