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现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2014-2015学年度资助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学生申请学费资助当年应为在校生。
以下情况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大学专科生毕业后入伍,退役一年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通过专升本考试考上本科的学生;退役当年考入高校的学生。
2.资助标准:从今年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3.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按学年申请,审核批准后按学年资助,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
4.2013-2014学年漏报的退役士兵材料今年最后一次补报,明年起不再受理,但申请金额依然按6000元上限申请。
二、报送材料
1.《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要求统一采用打印输出方式,但“学生本人签字”一栏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黑色碳素笔”手工填写,退役证编号要按证书原件填写完整;
2.《退伍证书》复印件两份。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将相关材料于2014年10月13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江北校区行知楼216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82。
附件:《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