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我校2012级、2013级应善良助学金获助学生的公示
2014年10月16日 15:13 景岩 点击:[]

    根据我校与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签订捐资(大学生)助学金协议书中相关规定,经请示基金会和省侨办,同意对取消应善良助学金受助资格的学生进行更换和重新评选。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哈尔滨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相关内容要求,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对社会与历史学院申请补选的2012级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学生李磊和原基础教育学院2013级商务英语郑春婷同学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以上2名同学符合受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电话:0451—53603705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0451—88060605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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