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4年11月07日 09:12 盛志伟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重要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引导我校大学生学会感恩、自强、自立,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大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2014年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活动以“感恩”、“自立、自强”为主题,各学院可结合学生特点和专业特色,依托专业优势,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活动时间:2014年11月10日——12月5日

    二、活动内容

    1、以开展学习“第四届感动校园十佳大学生”先进事迹等为内容,了解身边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集体讨论、观看影片等形式学习大学生自强、自立典型事迹,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通过开展“感恩”主题手抄报、板报比赛、致家长一封信活动、“致谢恩师•感恩母校”尊师爱校文化活动等,激励学生感恩社会、感恩学校、感恩父母、师长,用自身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利用微信平台、网络平台等宣传身边自强、自立优秀学生典范,调动广大同学参加活动积极性,强化学生主体意识,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把本次活动同本学期理论学习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要求,有计划的开展活动。

    2、深化内容,突显特色。深化活动主题,不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求新、求细、求深、求实的做好本项工作,着力办出高品质、有特色、上水平的优质活动。

    3、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利用多种载体进行配合宣传,由学院策划布置,以年级、班级为活动阵地,让每个班级都有主题活动,每位同学都能参与,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影响力、感染力,推动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强校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4、注重提炼和总结。各学院要把本单位主题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包括整体活动方案,各项活动记录、小结,上交学生工作处。

四、上交材料时间

    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0日下班前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上交到行知楼226室。电子版发送至hsdlyd2011@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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