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哈尔滨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补助的通知
2014年12月10日 10:42 景岩 点击:[]

    为了缓解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业和生活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这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经学校研究决定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特困补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

    三、补助人数:全校500名

    四、申请条件:

    1.必须是我校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认定为特困等级的学生;

    2.学生本人或父母突发重大疾病(须附医院诊断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学院情况说明);

    3.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反校规校级行为;

    4.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勤奋上进,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

    5.生活艰苦朴素,无奢侈高消费行为。

    五、名额分配(按照各学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分配)(见附件1)

    六、评定程序:

    1.申请特困补助的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填写后上报到各学院学工办。

    2.各学院召开评定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所有申请特困补助的学生进行评定,按学生实际困难情况、表现和分配名额确定获助学生名单,并在该生填写的特困补助申请表上签署学院意见。

    3.学院将获助学生信息(注意获助学生姓名和学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汇总至《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4、经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将获本次特困补助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三天(各学院将公示名单拍照并传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指定邮箱),公示如无异议,请在2014年12月15日中午下班前将学生填写的 《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公示名单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江北校区行知楼216,并将以学院命名的《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sdzzzx@126.com

    5、学生工作处将各学院上报的获特困补助学生材料汇总、审核后,报送学校奖、助、贷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校园网对获助学生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数据信息转送财务处。

    6、财务处将特困补助金一次性打入获助学生中国银行借记卡中。

    附件:1、《名额分配情况》

          2、《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申请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特困补助学生信息汇总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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